众所周知,取得驾驶证后方可开车上路行驶,而有的人,过分自信,在尚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冒然开车上路,可谓是害人害己。近日,青兰高速沂水大队就查获这样一起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位“驾驶员”竟然是开车去参加科目三“路考”。
6月20日,青兰高速沂水大队执勤民警路面巡逻中发现一辆轿车停在辖区189KM马站互通立交的导流线上,车上危险报警闪光灯没开,车后也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立即上前检查。透过车玻璃,民警发现“驾驶员”正在打电话,对民警的到来毫无察觉。执勤民警示意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交警同志,你来得太及时了,从这怎么去沂水县城呢,我着急去‘路考’,走到这里不知道怎么走了”。“驾驶员”可谓语出惊人。原来这位“驾驶员”尚未取得驾驶证。
经了解,“驾驶员”为了跑货运和他人合买了辆小货车,由于没有驾照,就报了名考驾驶证。20日这天,是路考,因为以前有过开拖拉机的驾驶经验,就拉上有驾驶证的朋友一起去参加“路考”,一则消除考试的紧张,另一方面在朋友的指导下顺便练练车。
民警向“驾驶员”和同车乘客讲解了无证驾驶的危害,尤其是在高速路车多又快情况下无证驾驶的危害。鉴于其参加科目三考试时间紧急,要求其朋友驾车,考完试后再到大队处理。
无证驾驶的危害大家都知道,但是明知当事人未取得驾驶证,仍然将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也是要接受处罚的,因此,“驾驶员”本人不仅要接受处罚,其朋友也要受到处罚。
沂蒙晚报记者 范彩霞 通讯员 刘厚甫 褚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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