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一位在中国执业14年的执业律师。目前在温尼伯 Peter J. Moss 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
我现在的工作重点是房地产交易和商业法律事务。本文的目的是让读者通过与自己熟悉的交易系统进行比较,了解曼尼托巴省律师在房地产交易中的作用和交易程序。
比较律师在中国和曼尼托巴省房地产交易体系中的作用(加拿大保留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两种法系,每个省都有立法权。不同地区的房地产交易法略有不同,所以仅法律马尼托巴省和马尼托巴省都使用,显示出严谨性),差异不小。在曼尼托巴省,律师的角色不仅包括中国律师和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工作,还包括一些国内房地产经纪人和银行的业务。
在我国的房地产交易中,律师的职责一般分为事前和事后两部分。前期,双方决定购买房屋后,与对方协商,帮助客户起草、修改房产买卖合同(虽然通常采用标准合同,但有些作风严谨或处于二次开发阶段的客户)房地产开发合同可能包括补充条款,甚至超过标准文本本身)。事后部分是,如果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律师会参与谈判,甚至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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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曼尼托巴省,律师还可以帮助客户准备、理解和审查要约条款。之后,如果客户发现房子有问题(小到预留的电器不能用,大到房子的结构有问题),都可以请律师出面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庭(由于这些原因,建议进行出售或购买。有住房需求的客户可以先找自己信任的、可以顺利沟通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人应该了解律师的经验、专业能力,或者是否是大律师(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才叫诉讼,最终解决问题的代价是昂贵的,应谨慎对待)。这就是两地法律服务重叠的地方。
区别在于:
首先,律师可以充当房产交易部门(产权变更)。在曼尼托巴省,房屋所有权的转让、抵押权的设立以及相关文件的审查大多由律师办理。交易完成后,买方将收到律师寄来的产权文件(即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也将收到律师寄来的房款。可以说,房屋交易过程是在双方律师的配合下完成的。当然,买家和卖家也可以指定同一位律师来完成所有交易。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简化了流程并使后续问题更容易处理。
其次,在中国,如果房产交易涉及中介(房产中介),购房的定金和首付一般都由中介收取和保管。近年来,房地产交易中买卖双方同意在银行开立联名账户并由银行监管首付的比例越来越高。在曼尼托巴法律体系中,首付(或全额付款)、房产交易税等杂费也由律师收取汇总,买方律师及时支付给卖方律师。
第三,律师收集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各种文件,使流程便捷高效。鉴于曼尼托巴省不同行业之间沟通系统畅通,在房产交易初期,如果有房产经纪人,房产经纪公司会直接将购房报价及相关信息发送给律师;对于没有房地产经纪人的客户,客户也可以直接联系律师填写报价或将有效合同发送给律师。对于需要贷款或保险的客户,客户提供律师姓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后,银行、保险等机构也会将律师所需的文件发送给律师事务所,以便房产交易可以顺利完成。交易完成后,律师会撰写一份房屋交易报告以及一些必要的文件,邮寄给委托人,并将所有文件存档。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建立直接联系,您还可以在将来需要时更方便地访问交易文件。律师和其他部门之间的高效沟通避免了熟悉的过度拥挤的“房地产交易大厅”。以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为例,我们会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当事人只需按照预约时间签署并携带所有相关文件和付款凭证即可。客户通常只需来律师事务所一次即可完成所有手续。
对于移民来说,了解房产交易的每一个流程是了解加拿大法律法规的好机会。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服务房产交易的全流程,更希望客户通过房产交易了解和积累更多当地的生活经验和常识,这样在拥有合法的房产时才不会手足无措。未来的需要。
Peter J. Moss律师自1975年起担任执业律师,拥有数十年的经验,熟悉本省的房地产交易和商业法律事务。未来我们也愿意共同努力成为客户在当地和中国的法律顾问。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房产交易流程或者有法律疑问,甚至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可以一起讨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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