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省提名项目移民到加拿大之后,可以搬到其他省份生活吗?

据最新统计数据,目前联邦EE池中的绝大多数人分数都分布在351-400分这个区间内,如果不属于那几类定向抽选的职业类别,想在联邦EE中的一般类别抽签时被选中那简直比登天还难。因此

联邦快速通道(EE)的邀请分数逐年上涨:在2024年2月28日最新一轮邀请中,最低分数高达534分。根据最新统计数据,目前联邦EE池中绝大多数人的分数都在351-400分之间,如果不属于定向抽签中选中的职业类别,几乎不可能在联邦EE抽签的普通类别中被选中。普通申请者心中可望而不可及的“白月光”。

门槛相对较低的省提名计划(PNP)成为了大部分申请人的最佳选择,该计划出台的初衷是为了促进加拿大新移民名额分配的公平性,帮助加拿大三大城市以外的省/地区能够拥有更多适合各自省份​​稀缺行业的外籍人才,满足当地对相关劳动力的需求。通俗的讲就是把新移民引入当地,并尽量留住他们。那么有朋友可能会疑惑,这样的话,通过省提名拿到PR的人,可以到其他地区生活和工作吗?下面就来解答你的疑问。

省提名后我可以住在其他省吗?

很多移民申请人在选择门槛低、成功率高的省提名计划(PNP)时,都承诺会留在当地为经济发展做贡献。另外,有些申请人进入加拿大是为了积累工作经验或寻找工作机会。他们找到的雇主和工作必须是本省本地的,因此他们可能会担心:获得永居权后,能不能移居到其他地方?答案是可以的。

申请人不必担心被限制在某个省份:《权利和自由宪章》规定,每个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都有权自由选择定居的省份和城市,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他们这样做。他们必须留在加拿大的某个地方。所以只要申请人获得永久居留权,理论上就可以去任何省份或地区定居和工作。这项权利受到加拿大宪法的保护。

加拿大哪些省份的移民保留率最高?

加拿大统计局近日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根据移民登陆档案和移民税务记录的数据,结合三项表明移民留存率的数据指标,总结了各省/地区新移民的定居趋势。研究显示,省提名计划(PNP)移民在其登陆的省/地区通常有更高的定居率:

安大略省、阿尔伯塔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等较大的省份,对于通过省提名计划(PNP)来到加拿大的新移民来说,定居率最高。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爱德华王子岛省、新不伦瑞克省、香港澳门省等偏远省份的定居率最低,但也还在70%左右。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省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留在提名省份还是比较容易的,他们可以根据之前作为临时居民的生活经历,继续在那里生活一段时间,经历一段过渡和适应期。但当他们完全适应了加拿大的生活后,他们就会离开,因为他们希望去一个比较发达的地区,或者是当初选择移民时最想居住的城市。

安大略省、阿尔伯塔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新移民安置率最高并不令人意外,因为这些省份是加拿大人口最多、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气候相对温和寒冷,南部与美国接壤。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爱德华王子岛省和新不伦瑞克省构成了加拿大东部偏远的“四大海洋省”中的三个,当地劳动力短缺,所以发展情况肯定不如温哥华(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渥太华(位于安大略省)、卡尔加里(位于阿尔伯塔省)等经济发达城市所在的几个省份。

加拿大很多城市在世界排名中都名列前茅,有条件移民加拿大的年轻人选择在比较繁华舒适的大城市生活发展是合理的,因此这类城市所在的省份/地区更容易留住人。

不住在提名省份会影响枫叶卡的更新或者入籍吗?

枫叶卡的续签及入籍申请手续,需要依照移民法的规定,经过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事务部的批准。虽然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只规定了申请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和报税要求,并无其他要求。也没有居住条件的限制,也没有任何法规强制其在申请移民时必须履行承诺。所以答案是否定的。至于移民部门会不会把移民没有在提名地居住作为其不愿意留在加拿大的证据,则要看申请人在其他更重要的方面,是否犯有更严重的不遵守居住义务的行为。例如,如果申请人不符合居住要求,并且违反了加拿大法律,那么他将无法留在加拿大。提名省份可以作为支持证据,证明该人不应继续留在加拿大,并可能被驱逐出境和取消其永久居留权。

如果提名省发现您没有履行定居意愿,会发生什么情况?

一旦申请人取得永久居留权,无论是联邦政府还是提名省都无权撤销申请人的身份。 提名申请人的当前身份,但此调查只能为地方政府和移民部门根据各移民项目引入移民的安置情况,制定新的移民政策或做出相应的改进提供参考。 这不能作为撤销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据。 因为撤销永久居民身份有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申请人不在提名省居住满xx年,其身份将被撤销”这样的规定。

为什么定居意向有问题就会被拒绝呢?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取得身份,并不会因为有定居意向而被撤销。这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可以“肆无忌惮”地表示自己未来不想在提名省工作和生活。如果联邦政府察觉到这种意向,有权拒绝申请。因此,“留在加拿大的意向不影响身份”的前提是申请人已经正式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因为上述权利是针对申请人作为PR或公民的,申请人有义务证明自己有在提名省定居的意向。如果联邦或省政府获得确凿证据证明申请人未来没有在该省定居的意向,则完全有可能撤销提名。一旦失去提名,你的省提名申请将被视为失败。

例如,沈先生申请的是萨省雇主担保省提名项目,他的申请获批时,人在中国,所以他选择先盖章护照,然后坐飞机去加拿大,航班目的地是温哥华(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在温哥华机场,CBSA(加拿大边境服务局)询问张三计划在哪个城市居住。张三告诉他们,自己已经在温哥华买了房子,打算这次落地后就定居温哥华,不会再去萨省了。CBSA进一步核实,张三并没有买从温哥华飞往萨省的机票,证明他所说的属实。因此,CBSA以申请人没有定居萨省的意愿为由,拒绝为张三办理落地手续。本案中,张三被拒签的原因是,他尚未办完新移民落地手续,也没有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因此不享有永久居留权的相应权利。

如何获得永久居留权

根据移民法,成为永久居民有严格的步骤:申请人只有凭永久居留确认书(Confirmation of Permanent Residence)办理完登陆手续后,才算拥有永久居民身份。如果你亲自到加拿大办理登陆手续,那么一旦你的 COPR 过期,你就不再有权亲自到加拿大办理登陆手续,也就失去了正式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资格。办理登陆手续有两种方式:

总结

通过省提名计划(PNP)移民加拿大后,可以移居其他省份居住,省政府和联邦政府无权强制申请人必须居住在提名省,也没有权利撤销其永久居民身份,但前提是申请人已经正式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5/5 – (1 条评论)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innipegers.com/?p=1923

adminadmin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